~ 上網可能觸法 ~
今天蘋果7/9刊登一則新聞 ~ 連結 卡通 女童挨告 *- =0=-* ~ 一名國小六年級女童去年暑假時 在自己的部落格連結 卡通 將網址貼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 去年11月警方上網 巡邏 發現 女童部落格 有違法 連結 於是 傳喚 女童和母親 作筆錄。
但業者不 提前告知或協調.竟然… 為了捍衛自己的著作權-對12歲女孩提告 這是何苦呢`~孩子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. 沒先告知就直接告上法庭. 這對他的心靈已嚴重傷害了. 也可能2度傷害嚕… ㄞ唷!…誰家沒小孩啊
但法官認為女童觸法 (著作權法) 的行為輕微. 加上是初犯也已悔改.就交給父母管教就好.不必審判。 法官都輕罰了 業者怎嘛再要求 索賠哦 所以我們要小心上網有可能會觸法嚕 請尊重 《 著作權 》 請正確引用文章 ~ 再次叮嚀~
|